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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_第四名_陳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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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組_第二名_洪宥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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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_第三名_許仲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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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組_第三名_郭靖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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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_第五名_葛侑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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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組_第五名_郭靖衍
幼兒組_第五名_郭靖衍
國小中年級組_第六名_呂育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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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_第一名_許庭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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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_第二名_謝宜均
國小中年級組_第二名_謝宜均
國小中年級組_第四名_鄭詩璇
國小中年級組_第四名_鄭詩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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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895
教務組長 - 榮譽榜 | 2014-10-17 | 人氣:895

本縣103年度語文競賽國語朗讀第八名 許佳晴

恭喜獲獎同學,感謝陳俐文老師指導!

國小六年級女子組   第三名   許芳華

國小五年級男子組   第二名   李又成

國小五年級男子組   第五名   劉聿翔

國小四年級男子組   第五名   曾翊庭

國小四年級女子組   第二名   許上虹

國小四年級女子組   第六名   許詩婷

國小二年級男子組   第七名   許上春

國小二年級女子組   第一名   李又恬

國小二年級女子組   第三名   盧宥寧

國小一年級男子組   第二名   盧維淳

恭喜以上獲獎同學!

人氣:837
資訊教師 - 教導處 | 2014-09-10 | 人氣:837

圖書室借閱規則

1. 借閱時間為每天第二節下課,一次可借閱2冊,最多14
   天,不得續借。

2. 逾期者,以逾期天數為停借天數。

3. 將書遺失者,每本視情況酌收100元。

(如果要取回須會同家長一起找圖書老師領回)

 

                   

 

 

圖書管理員名單:

 

星期

項目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借還書

李月梅

盧育瑄

許紋菱

廬姿瑜

許芳華

擦桌椅/整理書

曾育嫻

許心虹

許竺芸

許佳晴

許玉瑄

 

 

 

 

 

 

 

工作內容: 1.辦理借書,還書(及每月追蹤逾期名單)

人氣:1173
資訊教師 - 總務處 | 2014-09-10 | 人氣:1173

澎湖縣西嶼鄉外垵國民小學教室公物管理辦法

 

一.為培養學生公德心,加強品德教育,減少公物損毀,確保財產安全,特訂本辦法。

二.教室公物係指附屬於教室內外教學上需要設備及清潔衛生等用品。

三.領用及保管:開學時由各班班長、總務股長向總務處辦理教室配置領用手續,並對所領用之物品,妥為保管,學期終了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數歸還。

四.使用及修繕:

1.各教室之課桌椅、黑板、講桌、工具箱、公告牌、標語牌、概況表、班級牌等保管期間,如有損毀得隨時申訴理由向總務處填具公物修繕單,申請修理。

2.各教室門如玻璃等由各班總務股長填寫修繕表,並追究損毀責任。

3.各項公物請愛惜使用,正常使用下損壞請直接向總務處提出申請。

五.賠償與獎懲:

1.凡故意損毀公物除由訓導處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外,應照價賠償。

2.各班損毀公物(如查不出損壞學生時,得由訓總兩處責令全班負責賠償之)

 

六.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人氣:864
資訊教師 - 教導處 | 2014-09-10 | 人氣:864

澎湖縣西嶼鄉外垵國民小學財物損毀賠償辦法

第一條:本校教職員工損毀財物賠償,除參照事務管理規則及縣頒動產管理手冊辦法外,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動產(財物)損失之查報:

  1. 各項財物如遭受不可抗拒外力或其它意外事故而致損壞遺失者,不論財物價錢多寡,應於三日內取具當地治安機關證明文件,填列動產報廢單,專案函報縣府核辦,不得規避匿報。
  2. 動產(財物)經管或使用人員,對所保管之動產未經報準而任意移轉、撥借、侵占、盜賣或以廢棄之殘品掉換同類完整之財物,以及損毀而規避不服者應移送法辦。

第三條:動產(財物)之賠償:

動產經管或使用人員,對所保管之動產末盡善良保管或故意過失而致動產遭損壞或遺失,或未達規定年限即告損壞或遺失者,應由領用、經管、損壞或遺失者,依下列規定,負責賠償。

  1. 損壞之動產,仍可修復,並不減低使用效能者,責成賠償一切修復費用。
  2. 損壞之動產不能修復者,應立即責令賠償。
  3. 動產經管或使用人員,遺失其所保管之動產時,除因災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經查屬實者外,應責令賠償。

第四條:動產雖經報奉核准報廢,惟尚有殘值在未經依法處分前仍屬公物應繼續妥為保管,其經管或使用人員由於故意或過失遭致遺失或加重損壞時,仍應責令依照該動產原估之殘值賠償。

第五條:賠償價格,應依照損壞時市價為準,並按其已使用之年限折舊計算之。例如打字機一架,原價二千元,可以使用十年(壽命),則每年折舊二百元,若已使用八年損壞,其計算公式如下:原價- 已折舊數= 賠償價格。2000-200×8= 400。

第六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第七條: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之

澎湖縣西嶼鄉外垵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各年級讀經活動進度一覽表

年級

教材

進度

備註

一年級   

必讀

三字經增訂版、

弟子規、千字文

上學期

 

 

選讀

教師自訂

下學期

 

全縣會考第一段

二年級   

必讀

朱子治家格言、

孝經

上學期

 

 

選讀

教師自訂

下學期

 

全縣會考第二段、全國會考C01

三年級   

必讀

論語1-5

上學期

 

 

選讀

教師自訂

下學期

 

全縣會考第五段

四年級   

必讀

論語6-10

上學期

 

 

選讀

教師自訂

下學期

 

全縣會考第六段、全國會考C03

五年級   

必讀

論語11-14

上學期

 

 

選讀

教師自訂

下學期

 

全縣會考第七段

六年級   

必讀

論語15-20

上學期

 

 

選讀

教師自訂

下學期

 

全縣會考第八段、全國會考C04

 

校內讀經會考:於學期末比照全縣經典會考模式辦理。

學生教材1.弟子規【生活指導文學】、2.弟子規【小本】、3.弟子規等三種合刊、4.朱子治家格言等四種合刊【特小本】、5.學庸論語、6.唐詩三百首。7.啟蒙文學

教師參考教材:王財貴全集套書(包括七本英文書)/備有CD

外垵國小103學年度

對外比賽(縣內)聘請指導教師及參加比賽學生選薦實施要點

 

  • 主旨:

    一、落實12年國教政策,配合縣內入學比序辦法,發展與激勵學生多元智能,使其增加學習經驗與信心,促進生涯發展。

    二、激勵教師專業發展,促進教師自我實現。

三、圓滿完成全縣例行比賽教學任務。

 

  • 實施辦法與原則:
    • 配合教育局公文通知之比賽規定。
    • 公文行政業務由承辦人負責,成果共同承擔績效責任。
    • 依據教師與學生專長、興趣,任課領域、校內比賽成績等。
    • 弱勢照顧、機會均等,務使每位學生皆能在畢業前至少參加過1次代表隊。

 

  • 實施項目及時程:(如附件)

 

伍、實施經費:依實際需要配合專案實施。

 

陸、本計畫呈校長核准,修正時亦同。

附件-教師指導方案

時間

比賽項目

指導教師 方案1

指導教師 方案2

行政業務承辦人

九月

全國經典會考

自願

導師

教務

九月

全縣運動會

自願

體育科

訓導

十月

國語文競賽

閩南語

自願

4-6年級國語科

閩南語科

教務

 

美展

自願

美術科

教務

十二

音樂比賽

自願

音樂科

教務

 

舞蹈比賽

自願

低年級綜合/導師

訓導

二月

中小學聯運

自願

體育科

訓導

四月

教康操

自願

體育科/導師

訓導

五月

英語讀者劇場

自願

英語科

教務

 

硬筆字比賽

自願

國語

教務

 

科展、科學玩具

自願

自然科

教務

 

品德達人

自願

高年級導師

訓導

七月

經典會考

自願

導師

教務

不定期

作文、書法、圖畫、棒球等

自願

社團/相關任課/導師

教務

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活動一覽表  103-09-01本學期共22


 

九月份友善校園週

  • 1(一)開學。承辦:教務;第一週-社團與課務學生編排。友善校園日:反霸凌、紫錐花運動宣導。承辦:訓導。
  • 3(三)下午1:30校務會議。
  • 4(四)閱讀小組迎新。承辦:圖書;實施:各師。
  • 5-6(五-)棒球秋季聯賽。承辦:訓導。
  • 16(二)地震演練預演。承辦:訓導。實施:各師        
  • 15-19(一-五)暑假作業展。承辦:教務;實施:各導師。
  • 10(三)(週三進修)親職教育。承辦:教導;實施:各導師。
  • 19(五)地震演練。承辦:訓導;實施:各師
  • 13(六)跆拳道:開訓:13:00-14:30。
  • 26 (學生健康檢查。承辦:衛生;實施:衛生。
  • 26-27-)縣運棒球。承辦:訓導;實施:訓導、教導。
  • 26-28(五-日)縣運桌球。承辦:訓導;實施:訓導、教導。
  • 27-28(六-日)縣運游泳。承辦:訓導;實施:訓導、教導。

十月份

  • 3(五)縣運表演節目。承辦:教導。晚上開幕。
  • 3-5(五-日)縣運田徑。承辦:訓導、教導。
  • 7(二)縣語文競賽。承辦:教務。
  • 17(五)婦幼安全宣導1-6年級、反毒宣教(5-6年級)。承辦:訓導。
  • 27-31(一-五)作業調閱。承辦:教務。

十一月份(人權法治、品德教育月)

  • 9-12(日-三)全國民俗賽。承辦:教導。
  • 5-6(三-四)期中成績評量。承辦:教務。
  • 7(五)校外教學。承辦:訓導。
  • 21(五)法治教育宣導1-6年級。承辦:訓導。

十二月(圖書館、閱讀月)

  • 12-13(五-)棒球冬季聯賽。承辦:訓導。
  • 19(五)科學遊戲活動。承辦:教務。
  • 25(四)閱讀小組發表暨慶生會、跳蚤市場活動。承辦:教務英師;實施:各師。(四五下午課對調)

元月份

  • 5-9(一-作業調閱承辦:教務。
  • 13-14(二-三)期末成績評量。承辦:教務。
  • 16(五)校內經典會考。承辦:教務;實施:各師
  • 19-23(一-)校內語文競賽。承辦:教務;實施:各師
  • 26(一)大掃除、社區服務。承辦:衛生;實施:全校。
  • 27(二)休業式。承辦:教務。

 

備註:星期五下午活動 配合課程

其他:

  • 活動:清潔日(每月第一週星期一早上)。承辦:衛生。
  • 週二中午六年級至各班教室回收。承辦:衛生。
  • 焦點三百活動  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三升旗頒獎承辦:圖書。
  • 晨間:(週一)母語日;(週二)教師晨會;(週三)升旗;(週四)閱讀小組活動。
  • 社團:樂隊、田徑、棒球、龍獅鼓、跆拳道

專案:

  • 補救教學(教務)、輔導計畫(輔導)振興棒球計畫(訓導)……等。
  • 校舍重建-2-4月底落成

128(三)至223(一)寒假;下學期開學224(二)

人氣:739
教務組長 - 教導處 | 2014-08-07 | 人氣:739

年級

男學生

女學生

學生合計

一年甲班

8

4

12

二年甲班

9

10

19

三年甲班

8

8

16

四年甲班

13

8

21

五年甲班

9

9

18

六年甲班

17

6

23

 

 

年級

總班級數

男學生

女學生

學生合計

一年

1

8

4

12

二年

1

9

10

19

三年

1

8

8

16

四年

1

13

8

21

五年

1

9

9

18

六年

1

17

6

23

合計

6

64

45

109

 

一、活動安全:

    學生於暑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習相關消防(逃生)器材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之使用方式,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前往網咖、舞廳、夜店等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暑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如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勿至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如遭遇颱風過境、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宣導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年2月3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38號函辦理。學校請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行程掌握。

二、工讀安全:

暑假來臨,許多學生投入打工行列,由於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頻傳,學校宣導時,要請學生注意工讀廠商的信譽,提醒儘量選擇知名企業公司打工。此外應注意有關於薪資、勞健保等相關福利待遇措施是否完善。同時需注意工作場合的危安因素,包括人(老闆、同事之品德操守)、事(工作性質與內容是否正當)、時(工作時數與時段)、地(工作地點及使用器械)等,都必須確實了解評估,最好由父母陪同前往了解,方能避免在工作當中肇生危安事件。特別提醒學生應徵當天謹記「七不原則」:「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證件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暑假工讀學生萬一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亦可免費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諮詢專線:0800-777-888請求專人協助。

三、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暑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及號誌、標誌、標線與交通服務人員之指揮,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為維護學生於暑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102年5月28日臺教學(五)字第1020066900B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為宣導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本部校安中心網站可提供連結)並下載交通安全各項宣導及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學生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賃居安全:

(一)防範一氧化碳中毒:

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特需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此外,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請各級學校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下載「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防災安全診斷」參考,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集會、相關課程及賃居生訪視時,加強檢視與宣導教育。

(二)注意人身安全:

夜間返回租屋處或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有無不明人士跟蹤尾隨,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應隨身攜帶,以備不時之需。

五、藥物濫用防制:

  近年有不法份子運用網際網路引誘青少年集體轟趴嗑藥案件逐漸增加,集體濫用迷幻藥恐肇生危險性行為,增加感染性病及愛滋病機率,嚴重影響學子身心健康,同時也牽累吸毒者家庭經濟,影響個人前途與社會治安,毒品危害深遠不可不慎。依據本部校安中心通報統計,近年來藥物濫用學生多為12至17歲國、高中生。為免學生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好奇誤用,各級學校務須提醒家長關心學生作息及交友情形,並再次提醒學生於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之生活作息,切勿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慫恿而好奇嘗試,以免觸法造成自我及家人終身的遺憾。倘不幸誤觸毒品,請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或電洽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戒毒成功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

六、菸害防制: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及「戒菸教育實施辦法」已於98年1月11日開始施行,相關規定可逕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tobacco.hpa.gov.tw/index.aspx),各級學校應積極向學生宣導反菸、拒菸之重要性,並請家長充分配合,以維護學子身心健全發展。

 

七、詐騙防制:

(一)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學校應提醒家長,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生應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慎防帳號被歹徒所盜用,成為歹徒騙取朋友金錢的工具。假期間應提醒學生維持正常生活作息,勿沈迷網路遊戲及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學生於使用網路聊天APP (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如無使用小額付費功能之需求,可向電信公司要求關閉此手機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三)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已連結內政部警政署「165最新資訊&犯罪手法預防宣導」網站(http://www.165.gov.tw/index.aspx),可供家長及各校師生下載最新詐騙手法參考運用。

八、犯罪預防:

(一)降低犯罪行為的最好方法就是從預防宣導工作著手,學校應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竊取他人網路遊戲虛擬貨幣及道具、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二)犯罪預防宣導工作不僅重要,更能降低學生遭受傷害可能性。因此學校應本著教育工作者的愛心與耐心,利用各種機會向同學宣導各種預防觀念,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及勇於拒絕違法行為之道,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方能讓學生在暑假期間享受快樂、安全的休閒活動,進而達到身心調劑及學習成長的目的。

九、居家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請學校應積極向學生宣導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各級學校應向家長宣導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維護學子居家安全。

十、網路沉迷防制:

暑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身心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注意孩子的上網時間及行為並慎選電子遊戲,避免產生價值錯亂,更須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

十一、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